遇其配主,虽旬无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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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遇其配主,虽旬无咎。语出《周易•丰》:“初九,遇其配主,虽旬无咎,往有尚。”“配”,匹配;“旬”,均。此句犹说:遇到与其相匹配的主人,虽然均等亦无过错。初九与九四爻虽非正应,但同位相求,在丰之时,两刚可相得益影,各以宾主之礼相待。初九称九四为配,为旬,九四称初九为夷。(参见“遇其夷主”条》故有此说。《象》说:“虽旬无咎,过旬灾也。”程颐注:“初九明之初,九四动之初,宜相须以诚其用,故虽旬而相应,位则相应,用则相资,故谓初四为配主,己所配一也。配虽匹称,然就之者也。”(《伊川易传》卷四)
 
  一说。“配主”为女主人,因为“配”亦写作“妃”(郑玄)。“虽”同唯,“旬”借为“姰”,男女饼居之义。(李镜池《周易通义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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